热水器一开全屋都断电!开发商称“国家规定”
发布时间:2024-03-23 作者: 行业新闻近来,经开区的侯先生称其购买的公寓内不可以运用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,“一翻开热水器,全屋就断电,眼看气候越来越热,这可怎样住?”
据侯先生反映,该公寓坐落三八东路德建大厦北邻,名为“中正万里”。2020年侯先生花344900元购买该公寓,2021年6月份交房,同年11月装饰结束,正准备入住时,却发现了这一问题。
“只需翻开卫生间的热水器,全屋就跳闸断电。”在侯先生的公寓里,他向记者“演示”这一问题:将与热水器相关的水龙头翻开后,热水器随即开端作业,一分钟左右,只听“啪嗒”一声,屋内就断了电。
侯先生说,他向物业反映该问题后,得到的回复是“公寓用电负荷总额仅为4000W”,“我这个热水器功率是5000W,光热水器就超了1000W,那这房子根本就无法住。”侯先生反映,在购房、装饰阶段,开发商、物业等都没有奉告他这件事,导致他对此毫不知情。
随后,记者联系到公寓的开发商山东中正置业有限公司。作业人员和记者说,公司曾在电梯墙上贴过告诉书,奉告过住户限电为4000W,但侯先生却不认同,“我是最早装饰的,也是最早发现这样的一个问题的业主,是我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反映后,才粘贴的告诉。”
对此,开发商又表明“限电4000W”是国家规定,是按照住建部《JGJ242-2011_住所修建电气规划标准》所履行的。记者检索后发现,该标准中清晰“居住小区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时,用电负荷为3000W,居住小区面积大于60,小于等于90平米时,用电负荷为4000W”。
关于开发商的这一说法,有关部门却给出了不同定见。记者采访市住建局节能减排科了解到,作业人员翻阅该公寓规划图纸后发现,“中正万里”原用名为中正大厦,“经查,中正大厦审阅查看经过的规划图纸的运用功能为商业工作,而国家现行标准并未对工作室用电负荷作出要求。”也就是说,开发商给予的“限电4000W是国家规定”答复并不建立。
购买并装饰好的公寓却不能正常入住,谁该对这一问题担任,这一问题又该怎样样才干处理?